《地址證明》獨立衍生短篇
作者:關紀衡
四時十五分,老師在簽收簿的「預計接送人」一欄寫下「母親」。
電話還沒有掛斷。另一端有巴士報站聲,梁玉英說自己剛從醫院回來,女兒稍後會接。老師問女兒是否已經出門,梁玉英停了一下,說她下夜班後在睡,應該快醒了。
老師把筆尖留在「母親」兩字後面。墨水在紙上積成一個小黑點。
「她醒來後,請她致電學校確認。」
「我也在回去。若她未到,我會去。」
老師問:「你現在已經前往學校嗎?」
巴士又報了一個站。梁玉英說還未,她要先回家放藥。
老師在「母親」旁加了一個問號,再寫通話時間。她沒有把外婆改成接送人。對方說的是稍後,不是已經出門。
電話旁夾着張樂希的接送授權表。梁嘉雯排在第一行,張志堅第二,梁玉英第三;三個名字後面都有相片和身份證末四位。名單只表示誰可以帶孩子離開,沒有表示星期四應先找誰。
授權表下面釘着兩張列印訊息。第一張是嘉雯早上傳給校務處的:「若外婆未到,留託管。」第二張是較早一日的接送安排,星期四第一後備仍空着。老師曾以紅筆在空格旁畫圈,家長後來回覆會再確認,沒有補上名字。
她把兩張紙翻到背面。校務處已在系統備註孩子可留至六時。六時前,她可以照顧他;六時後,她仍可以照顧他,只是必須知道有人正在路上。
託管室有五個孩子。四時二十分,他們圍着矮桌吃餅乾。張樂希把餅乾沿中間的壓紋分開,左邊先吃,右邊放在杯蓋上。他的藍色書包靠着牆,拉鏈被裏面的東西撐開半寸,一截灰毛巾露出來。
老師叫他把毛巾塞回去。他按了兩次,毛巾仍慢慢彈出來,便把書包轉過去,讓拉鏈那面貼牆。
門鐘第一次響,坐近門的女孩子立即站起。螢幕裏是一名穿紅衣的女人,女孩子叫了一聲媽媽。
樂希也抬起頭。他沒有離開座位,只把杯蓋上的半塊餅乾放回嘴裏。
老師核對姓名和接送證,打開第一道門。家長在簽收簿寫下四時三十七分。女孩子拿走掛在門邊的粉紅雨衣,託管室少了一張椅子。
四時四十五分,樂希做完數字作業。他把三個「六」寫成向左彎,擦掉重寫。擦膠碎黏在紙上,他用手掌撥到桌下。老師叫他撿回來,他蹲下逐粒捏進紙巾,起來時先望門上的時鐘。
「今天誰接你?」老師問。
「外婆或媽媽。」
「你早上聽見怎樣安排?」
樂希把鉛筆放進筆袋。「看誰先到。」
老師沒有再問。這句不能替代成人確認。她在託管名單旁寫「待覆」,把簽收簿上的問號圈起來。
五時前,門鐘第二次響。這次來的是一名傭工,接走兩兄弟。門鎖開啟時發出一下短聲,兩個男孩子搶着穿鞋,鞋跟踩扁了也沒有停。
樂希又抬頭。他看見兩兄弟走到門外,才把作業反過來,在空白頁畫巴士。第一輛有四個車輪,第二輛有六個。老師提醒真正的巴士不會有六個車輪畫在同一邊,他說後面兩個是後備。
五時十分,他拿着畫走到老師桌前。
「媽媽有沒有打過來?」
老師看電話。沒有未接來電,也沒有新訊息。
「還沒有。我現在再聯絡。」
老師把授權表拉到電話旁。三個名字沒有「主要」或「後備」標記,她只能依表上次序致電。若第一個人接聽後安排另一個人來,學校仍要收到那個人的確認;口頭說「她會去」,不能替尚未出門的人到達。
她先打梁嘉雯。鈴聲響到轉入留言,錄音叫來電者留下姓名和電話。老師報上幼稚園名稱,只說請儘快回電,沒有在留言裏說孩子仍在等。
第二個號碼是張志堅。電話接到巴士公司總機,再轉車廠。接聽的男人說維修區不能帶手機,張師傅六時下班,若不是緊急事故,可以代為留言。
「孩子安全,」老師說,「請他下班立即聯絡幼稚園。」
她把這通電話寫成「未能直接聯絡」,沒有寫「父親不接」。
第三個號碼接通得很快。梁玉英正在家裏換鞋,說現在出門。她報了一條平日二十五分鐘的巴士路線,又說今日路面塞,不能保證。
「你上車後再來電。」老師說。
「我已經出門。」
老師把簽收簿上「母親」後面的問號劃掉,在旁邊加寫「外婆已出門,五時十五分」。兩行字擠在同一個格內,「外」字寫得比其他字小。
樂希站在桌邊看她寫。
「外婆來?」
「她正在來。」
「媽媽呢?」
「老師已經留言。」
他點頭,把巴士畫拿回座位。紙上那輛六個車輪的巴士被他的手指擦過,鉛筆線淡了一塊。
五時半,託管室剩兩個孩子。老師叫他們把圖書按書脊顏色放回架上。樂希把藍色放一格,黃色放另一格,遇到一本綠黃相間的封面便拿來問。老師說看書脊,不看封面。他轉過書,找到一條很窄的白色書脊。
「沒有白色那格。」
「放最下面。」
五時四十分,梁嘉雯回電。她的聲音剛醒,第一句問孩子是否仍在學校。老師說是,外婆已經出門,孩子有吃東西,也做完功課。
「為甚麼沒有人早點叫我?」
老師翻簽收簿,逐項讀出四時十五分與外婆通話、五時十五分致電母親、父親和外婆的時間。電話另一端靜了幾秒,傳來抽屜被拉開的聲音。
「我現在叫車。」梁嘉雯說。
「請你出門後回覆。外婆也在途中,不要再叫她折返,除非你們已經直接聯絡。」
「她膝痛。」
「所以不要讓兩邊只跟學校說。」
梁嘉雯說知道,掛線前問老師可否先不要在簽收簿寫遲接。老師說託管開到六時,現時仍屬正常時段;六時後的實際時間會照寫。
「我不是叫你不要寫。」梁嘉雯說。
老師看着簿上的「母親」和「外婆」。「我會寫誰在甚麼時間確認出門。」
電話掛斷後,樂希問今晚去哪裏。老師說這件事要由來接他的成人回答。
他把自己的畫翻到另一面,在紙上畫三間屋。第一間有兩扇窗,第二間的門很大,第三間旁邊有一輛單車。老師看見他在三間屋頂都加了雨線,沒有問哪一間是哪裏。
五時五十分,他把最後一本書推進最底層。門鐘在他背後響第三次。他立即回頭,頭頂碰到上一層書架,發出很輕的一聲。
老師走過去摸他的頭。他說不痛,眼睛仍看着門。另一名孩子的父親出現在螢幕裏,正在收傘。
樂希把書放好,沒有問。另一個孩子穿上鞋,跟父親離開。
託管室只剩樂希。他把畫放進藍色書包,毛巾又從拉鏈口擠出來。這次他沒有把書包轉向牆,只用膝壓着袋面,把拉鏈拉過毛巾。
六時,老師關掉靠窗的一排燈。走廊比課室亮,門上的方形玻璃映出兩個人影,一高一矮。樂希問可否再吃一塊餅乾。老師給他一包,另倒半杯水。
她把其餘孩子用過的杯放進水盆,收起沒有帶走的外套。樂希的名字沒有出現在失物籃,鞋、外套、水壺和功課袋都在他身邊。老師逐件看過,再把敏感藥從上鎖櫃取出,依程序放進透明交收袋。藥袋上要由接送人簽名,簽收簿也要簽名,兩個位置必須是同一個人。
他沒有拆餅乾,先把書包背好。
「吃完才走。」老師說。
「我可以拿着。」
「還沒有人到。」
他把書包放回椅子,撕開包裝。塑膠袋發出很響的裂聲,他停下,看了一眼門,再把餅乾掰開。
六時零八分,門鐘終於再響。梁玉英站在螢幕前,肩上掛着手袋,另一隻手提醫院藥袋。她進門後先說對不起,再問孩子是否吃過。老師請她坐下,說簽收前要確認今晚由誰帶走。
梁玉英說女兒也在來,孩子的藥和明早校服都在九龍。她沒有坐。藥袋的膠耳把手腕勒出兩道紅痕。
四分鐘後,門鐘再響。梁嘉雯站在門外,頭髮在一邊壓平了,手上仍握着叫車應用程式。老師讓她進來,把簽收簿推到兩人面前。
「由實際帶孩子離開的人簽。」
梁嘉雯伸手,梁玉英也伸手。兩隻手在簿前碰到,又一起收回。
樂希背起書包,站到她們旁邊。他沒有走向任何一個人。
「今晚去哪裏?」他問。
梁嘉雯說回荃灣。梁玉英說運動服和敏感藥都在九龍。兩人沒有提高聲音,每一句都在回答明早的事情,沒有一句先回答今晚。
老師仍拿着筆。「先確認誰帶他離開。其他安排到門外再談。」
她沒有在簽收簿寫爭議。外婆六時零八分到,母親六時十二分到,兩人都是已授權接送人。這幾項足以讓學校放行,仍不足以替孩子選一個方向。
兩名成人把討論帶到門外。老師把電話與抵達時間逐項讀回,便退回課室收拾。走廊的談話隔着門,只剩幾個地址和明早的時間。她聽不清誰先把筆接過去。
課室空下來後,老師打開託管紀錄。她依次輸入:四時二十分進食;四時四十五分完成功課;五時十分詢問接送人;五時三十分協助整理圖書;五時五十分只餘兩名兒童。
她在最後一行寫「兒童全程參與活動,未有安全事故」。游標停在句號後面。
樂希沒有哭,沒有拒絕吃東西,也沒有離開課室。他在門鐘響時抬頭。這句不等於害怕;老師不能替他選那個字。
桌上電話在這時響起。來電者自稱沈芷晴,說已取得家長同意,只核對當日聯絡與簽收時間。老師把簽收簿放在鍵盤旁,讀出五次通話和兩次抵達的時間。
「他有沒有不安?」沈芷晴問。
老師望向已經推回桌底的小椅子。「他問過幾次誰來,有進食,也有完成功課。」
「正式回覆請只寫你觀察到的行為,不用替他判斷情緒。」
「我知道。」
她說完才覺得語氣太快。這句話是她每天填事故紀錄時提醒自己的。孩子哭不一定因為害怕,沒有哭也不能寫成沒有不安。
「還有一項,」她說,「外婆到達前,每次門鐘響,他都抬頭。」
電話另一端傳來鍵盤聲。沈芷晴請她重複一次。
老師說:「外婆到達前,門鐘響過三次,都是其他孩子的接送人。他三次都有抬頭。沒有跑向門,也沒有離座。」
「我會分開記錄。」
通話結束後,老師看着電郵最後一行。口頭補充已經有人記下,正式託管紀錄仍只列學校能核對的活動與時間。
她把游標移到上一行,核對時間,沒有把門鐘寫進正式紀錄。電郵收件人填梁嘉雯,副本留給校務處。主旨只有日期和「課後託管紀錄」。
她按下送出。
門鐘又響了一次,是清潔工回來取水桶。課室裏已經沒有孩子,沒有人抬頭。